星期五, 1月 30

故事要结束了
星期四 有人告诉我
有人要卖一把 bass
musicman sub5 有图画的

阿福代替我 致电去询问
听了 description
可以一百巴仙 肯定那就是我被偷掉的 宝贝
本来 谈好约了 要见面
当天 我一直想要如何 把 它抢回过来

怎知那个小偷
不要出来见面
就要问 阿福怎么知道的
向我告密的人 不希望身份被揭开
结果就约不到 卖家/小偷 出来见面

很压力 很焦急 很烦

向探长 询问意见
他说一定要有 单据 文件证明是我的 东西
可是 我找不到 找不到!!!
所以故事结束了

在法律的 面前
失去的东西 拿不回来了




以后 买了什么东西
都一定要收着 证书 或单据
一定要小心
不要把 财产留在车里
做人不要懒惰 要随身带着它


其实 我也已经 放弃了
心里准备好 要与它 离别
突如其来 的消息
让我 越来越心痛
只是 知道卖家的 联络号码
却没办法 拿回 失去的

为什么 把希望 丢到我眼前
我的手 却无法 抓着他



伤心欲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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